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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汇客品牌策划有限公司
日期:2020/11/06点击数:5048
自2015年9月起,国家正式实施新广告法。这一重大法案的出台,给无数商家敲响了一记响亮的警钟。商家不能请明星代言、不能用虚假的产品效果诱导消费者、更不能用那些非常夸张的极限词去描述商品,这顿时让很多商家对产品广告操碎了心。
小编深思熟虑,汇集众多权威文章及政府资料,整合出以下表格,供各位商家了解熟悉新广告法中的那些违禁词。经小编总结,凡是广告语中带有“最、一、级/极、首/家/国”等前缀或者后缀的词汇,都有可能被判定为绝对化用语,请各位商家谨记(推荐收藏图表)!